訪問進修協(xié)議書
添加時間:2017-11-29 10:3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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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
丙方(擔保方):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
甲、乙、丙三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就乙方接受_________政府資助出國進修訪問事宜,達成如下協(xié)議:
第一條 甲方為滿足自身人才培養(yǎng)計劃和事業(yè)發(fā)展的需要,接受乙方的申請,同意乙方享受_________政府資助,以甲方訪問學者身份赴_________進修訪問,期限為_________個月。
第二條 甲方同意乙方的進修訪問專業(yè)和進修訪問計劃。
第三條 甲方承擔的義務:
1.對乙方的出國進修訪問給予必要的指導,并向乙方提供有關咨詢和服務。
2.協(xié)助乙方辦理有關出國進修訪問手續(xù)。
3.協(xié)助乙方辦理_________政府資助手續(xù)。
第四條 乙方承擔的義務:
1.保證完成第二條所規(guī)定的進修訪問專業(yè)和計劃,并保證按第一條確定的期限回國服務。未經甲方同意,不得更改本協(xié)議確定的進修訪問國別、身份和計劃。
2.在進修訪問期間,保證不從事有損祖國利益和安全的活動,維護祖國榮譽;遵守所在國的法律,與當地人民友好交往。
3.進修訪問期滿回國后,應自入境之日起的_________個月內向甲方報告入境日期(交送護照上邊防入境印章的復印件),并向甲方提交書面的進修訪問總結、學術成果報告。
4.在國外期間應與學校保持定期聯(lián)系。
第五條 如乙方違反本協(xié)議約定,甲方有權根據其違約事實,要求其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1.乙方在國外進修訪問期間擅自變更進修訪問身份、研究計劃或從事協(xié)議規(guī)定以外的工作,甲方經核實即建議_________政府停發(fā)其獎助費用,并要求其向_________償還已領取的全部費用。
2.乙方不按本協(xié)議規(guī)定履行回校服務的義務,應在甲方要求的必要期限內向_________政府償還所得到的全部獎助。乙方如不按期償還,或償還金額不足,甲方將有權追究其法律責任。
第六條 丙方同意認真協(xié)助甲方督促乙方履行按期回校服務的義務。
1.如乙方違約逾期不歸,丙方將認真協(xié)助甲方追究乙方的責任。
2.在乙方違約而又未承擔或不能完全承擔第五條規(guī)定的經濟責任的情況下,由丙方承擔賠償責任。為此,丙方第一擔保人愿以自己擁有所有權的房屋一間(房產證號:_________)作為擔保條件,承擔連帶責任。同時,丙方有權根據有關法律的規(guī)定向乙方追償。
3.在第一條規(guī)定的留學期滿前,如丙方因故需要變更主體,應提前_________個月通知甲方,經甲方同意后按甲方規(guī)定的程序辦理變更手續(xù)。
第七條 因乙方違反本協(xié)議而應由乙方或丙方支付的賠償費,用人民幣或自由外匯支付;抵押賠償的非貨幣性財產,應由資產評估機構按現(xiàn)行重置市價折算成人民幣;自由外匯與人民幣匯率按違約確定之日中國銀行公布的買賣中間價折算。
第八條 在乙方不履行回校服務義務的情況下,甲方有權決定將本協(xié)議書的副本提交乙方訪問進修所在國的有關單位或個人。
第九條 甲、乙、丙三方因違反本協(xié)議而發(fā)生糾紛,應當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提起訴訟。
第十條 本協(xié)議書自簽訂之日起生效,簽約各方均負有履行本協(xié)議的義務。
第十一條 本協(xié)議書正本一式三份。甲、乙方各一份,丙方擔保人各一份。必要時,經甲、乙、丙三方協(xié)議一致后,可對本協(xié)議進行修改或補充。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丙方(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