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單位不簽訂書面勞動合同,勞動者辭職時需提前30天通知嗎?
添加時間:2018-08-13 11:02: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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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
甲某進入A公司四個月后,A公司沒有和甲某簽訂書面勞動合同。請問:甲某辭職時是否需要提前30天通知A公司?
解答:不需要。
根據《勞動合同法》規(guī)定,建立勞動關系,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用人單位沒有與勞動者簽訂書面合同已經違反了勞動合同法強制規(guī)定,勞動辭職時可以直接依據《勞動合同法》第38條6款解除勞動合同無需提前30天通知用人單位。
本案中,因A公司不與甲某簽訂勞動合同,違反了勞動合同法強制規(guī)定,所以甲某不需要提前30天通知A公司,可直接解除勞動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