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友好的人說話往往與你對著干,雖然他們也知道自己沒理,可偏要嘴硬,這時你就要義正詞嚴、針鋒相對,保準他退避三舍。
上個世紀20年代初,馮玉祥將軍還在任陜西督軍的時候,一天,美國亞洲古物調(diào)查團的安德里和一位英國人高士林私自到終南山打獵,打死了兩條珍貴的野牛。他們洋洋自得,回到西安來見馮督軍。
馮督軍在帳篷內(nèi)會見他們。他們十分得意地述說了行獵的收獲,以為馮將軍會贊賞他們的槍法。只見馮督軍聽著聽著眉頭就皺了起來。馮督軍問:“你們到終南山打獵,曾和誰打過招呼?你們領(lǐng)到許可證沒有?”
這兩位洋人驕橫慣了,自然不把馮督軍放在眼里,他們十分傲慢地說:“我們打的是無主野牛,所以不用通知任何人!”
馮督軍一聽,更加生氣,慷慨激憤地駁斥他們說:“終南山是陜西的轄地,野牛是我國領(lǐng)土內(nèi)的東西,怎么會是無主的呢?你們不通知地方官府,私自行獵,這是違法的行為,你們知道嗎?”
他們不服,辯解說:“我們此次到陜西,貴國外交部發(fā)給的護照上,明明寫著準許攜帶獵槍字樣,可見,我們行獵已蒙貴國政府的允許。怎么會是私自行獵呢?”
馮督軍立即反問:“準許你們攜帶獵槍,就是準許你們行獵嗎?若是準許你們攜帶手槍,那你們豈不是要在中國境內(nèi)隨意殺人羅!”
美國人安德里自知理屈,便沉默不言,而英國人高士林仍狡辯說:“我在中國已經(jīng)15年,所到的地方從來沒有不準許行獵的!再說,中國的法律也沒有不準行獵的條文。”
“中國法律上沒有不準外國人行獵的條文,難道又具有準許外國人打獵的條文嗎?”馮玉祥慷慨激昂地質(zhì)問道:“你15年前沒有遇到過官府禁止你行獵,那是他們睡著了。現(xiàn)在我們陜西的地方官,沒有睡著。我負有國家人民交托的保土維權(quán)之任,我就非禁止不可!”
在馮玉祥將軍慷慨激昂的正義面前,兩個外國人無言以對,只好低頭認罪,并請求饒恕他們,以后再也不重犯。
所謂“邪不壓正”,即使一個人他有多大的權(quán)勢或有好多的優(yōu)勢,只要他做的是違背公理或道義的事,無論他有多么盛氣凌人,我們也要義正詞嚴地當堂斷喝,在公理和正義面前,這些人也會退縮的。
當今社會也有一些不知深淺的人,經(jīng)常在公眾場合聚眾鬧事,一方面污辱人格,一方面尋釁滋事,對于這種人也要毫不客氣,予以痛擊。
中紀委常委劉麗英到某縣查處一起案件,驅(qū)車返回時,突然被300多名鬧事的群眾攔住了汽車。在一些人的煽動下,不明真相的群眾要求公布調(diào)查結(jié)果,有的甚至謾罵動手。
在這種群情激憤的情況下,靠一般講理是無濟于事的。于是她來了個下馬威,面對亂哄哄的人群,用十分威嚴的口氣大喝道:“我是奉命來執(zhí)行任務(wù)的,不是來發(fā)動群眾的,村有村規(guī),國有國法。法律不允許把調(diào)查的情況公開,你們的要求是無理的。你們?nèi)枇R國家的辦案人員,攔截車輛,妨礙公務(wù),也是法律不允許的。”
接著劉麗英義正詞嚴地介紹了《民法》、《刑法》,說明了妨礙公務(wù)罪等法律內(nèi)容。劉麗英以法律為武器,一聲棒喝,把鬧事群眾震懾住了。
在你洞明對方故意耍弄手腕欲尋釁挑事時,就可抓住要害,先發(fā)制人,開門見山,旗幟鮮明地亮出自己的觀點。這不啻于給對方以“當頭棒喝”,給他一個下馬威,制服對方,從而避免沖撞的發(fā)生或升級。
總之,面對這些不友好的人,只要你是站在正義的一方,大可不必怕這怕那不敢說話,而是應(yīng)大膽地說清事實,擺明道理,讓他氣短,讓他理虧,最后讓他服輸認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