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你即將或者已經(jīng)參加了工作,你就應該了解一些基本的勞動法,因為它能讓你受益。參加工作的你應該知道哪些勞動法的知識呢,下面分點跟大家分享一下。
一、勞動合同的訂立
很多打工的朋友為了獲得一份工作,在很多時候不得不在沒有簽訂勞動合同的情況下與用工單位建立勞動關系。這明顯是違法勞動法和勞動合同法的嘛,那遇到這種情況該如何處理呢。首先向領導或人事提出簽訂合同的要求,如果單位找各種理由推脫,也不用害怕,保存好工資條,上班打卡記錄等相關證據(jù)備用。
二、關于試用期你知道多少
1、勞動法第21條規(guī)定,勞動合同可以約定試用期,試用期最長不得超過6個月。所以我們參加工作的朋友可能都知道,有的約定試用期1個月,有的約定2個月,有的約定3個月。為什么約定的試用期有所不同呢,是不是單位在6個月內(nèi)可以隨便約定試用期,還是有什么依據(jù)?我們繼續(xù)看。
2、勞動合法對試用期有幾個規(guī)定。勞動合同簽3個月以上不滿1年,試用期不能超過1個月;簽訂1年以上不滿3年的,試用期不能超過2個月;3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試用期不能超過6個月。而且,單位只能與勞動者約定一次試用期。
2020年12月22日,繼續(xù)更新。
三、勞動爭議
如果你和單位發(fā)生了勞動糾紛,一定要一起仲裁,如果對仲裁結果不滿意,再向法院提起訴訟。大家提起仲裁和訴訟要及時,別等到過了法律規(guī)定的時限才去,否則后果就是沒人管你。
四、今年受疫情和經(jīng)濟影響,不少公司經(jīng)營惡化,開始大批量的經(jīng)濟性裁員。在這里大家需要注意的是看看自己是不是屬于優(yōu)先留用人員。經(jīng)濟性裁員補償是不是合理。
五、單位每天要求員工工作時間不得超過8小時,平均每周工作不得超過44小時。單位應當保證員工每周至少休息一日,雙休的同志們是幸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