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中我們經(jīng)常會看到一種現(xiàn)象,那就是各項規(guī)章制度建立的非常健全,有些單位或者公司甚至對你的言談舉止,衣食住行都有相當?shù)囊?guī)定,可謂是全方位,360度無死角的覆蓋。但是在具體的實踐之中,我們還會發(fā)現(xiàn),大部分的人都是大錯不犯,小錯不斷。你說那種上綱上線一碰就死的高壓紅線,很多人確實也不會去犯。而是類似于遲到早退,上班偷懶這種事情,即使有很多的規(guī)章制度進行限制,但依然還有很多人進行違犯,這背后都是什么原因呢?其實總結起來就是利益的博弈。以下幾點分開闡述。
一、制度是補漏的,有滯后性
規(guī)章制度的制定有兩項,很明顯的特征,第一是超前性,第二是滯后性。所謂超前性,就是這項工作還沒有具體實施,但是相關的規(guī)章制度已經(jīng)出來了,這老規(guī)章制度往往是制度設計者根據(jù)以往經(jīng)驗,根據(jù)現(xiàn)有條件進行的前瞻性制度的限制。超前性的制度不一定完全符合工作具體實施時的實際情況。
制度的作用就是調(diào)動大家的工作積極性和紀律性,而不符合工作實際的制度,往往會起到拖后腿的作用。這個時候超前性的工作制度,也可能變成滯后性的工作制度。
什么樣的制度是有用的?什么樣的制度是沒用的?只有一個檢測方法,那就是實踐。
當你實踐了這個制度不管用的時候,你也不能立馬改正,我我需要一個再論證,再闡述,再實踐的過程,所以這個時候,就是管理混亂的時候。
很多人知道,在這個時候,只要不犯一些上綱上線的絕對性錯誤,對于模糊地帶的規(guī)章制度,你即使你小錯不犯,也其實沒什么大問題的。
二、制度是人執(zhí)行的,有可操作性
人們常說的一句話就是人挪活,樹挪死,大活人能叫尿憋死?靈活運用,上有政策,下有對策。等等,這些方言俗語,歸根到底就是一句話,制度的執(zhí)行者是人執(zhí)行的,這主要設計師人去做的事情,就勢必有其靈活性和可操作性。
就拿最簡單的遲到來說,你遲到一分鐘也是遲到,你遲到三個小時還是遲到,都是罰款200元。如果你堅定地執(zhí)行這個制度的話,其效果不一定好。
因為遲到一分鐘的人一看,自己反正就遲到了,讓罰200元,那還不如出去繼續(xù)玩,遲到三個小時,而這個人三個小時不上班,有可能給單位帶來的損失已經(jīng)遠遠超過200塊了。
所以在面臨這樣的情況時,很多制度的執(zhí)行者都會睜一只眼閉一只眼。一是,留下一個人情,誰也不愿意得罪人。二是,對方僅僅只遲到了一分鐘,你放他一馬,他會工作一上午,如果你給他較真,他再出去玩三個小時,其實損失更大的是單位。
再比如說你單位的職工在工作的路上見義勇為,拯救了公司的很多財產(chǎn),因此而遲到,那你到底是應該對他進行處罰?還是對他進行表揚?
正因為在執(zhí)行過程中有著很多錯綜復雜的事情,這都需要具體的執(zhí)行者來判斷,所以也給了很多人小錯不斷的機會,因為小錯可以不受懲罰。
三、有些制度就是整人用的
制度當然要制定的很全面了,因為這個時候有兩個好處,第一,我可以隨時賣人情,你違規(guī)了??!但是我今天放你一馬,你當然會對我感激不盡。第二,我可以隨時整你,所謂名不正,則言不順,言不順則事不成,想要整人也是要有理由的呀!規(guī)章制度覆蓋了全方位360度無死角的時候,也就意味著你隨時有一把尚方寶劍,可以隨時整人了,因為那個時候的制度,已經(jīng)規(guī)定成為了所有的事情都是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