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遣用工在近幾年來講非常引人注目,使用派遣勞務工的企業(yè)也越來越多,勞務用工都成為企業(yè)用來解決招聘難的首選了,之前在外界看來勞務派遣員工就是一種低等人,工資待遇不及正式工,還受到不公平的對待,直到新勞務法的相關規(guī)定出臺派遣工才看到一線光明。
一、勞務派遣員工同工同酬。
派遣工同工同酬是《勞動合同法》第六十三條被派遣勞動者享有與用工單位的勞動者同工同酬的權利。用工單位無同類崗位勞動者的,參照用工單位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崗位勞動者的勞動報酬確定。被派遣勞動者與用工單位的勞動者享有同工同酬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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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用工單位不執(zhí)行同工同酬有什么處罰呢?
若用工單位不執(zhí)行同工同酬的要求,且讓勞務派遣公司在沒有任何理由的情形下終止或解除派遣員工的勞動合同的,派遣員工可以以其違法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為由,要求雙倍的經(jīng)濟補償金作為賠償金,并要求勞務派遣公司與用工單位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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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實行同工同酬后的變化。
自從實行勞務派遣同工同酬后對于派遣員工的工資待遇方面發(fā)生了很大的變化,派遣工的工資也是同崗位正式工的工資一樣計算,這樣無疑是一個利好的消息,但是,正所謂上有政策下有對策,在現(xiàn)實派遣的過程中還是有一些用工單位,為了自己的利益而不執(zhí)行同工同酬,當然根據(jù)了解大部份的用工單位都有執(zhí)行的,不過不執(zhí)行的企業(yè)就要小心處罰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