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到勞務外包相信大家都不陌生,現在有很多企業(yè)會采用這樣的用工方式來解決用人難題,但也有的企業(yè)是之前沒接觸過,不知道采用勞務外包工是不是也適合勞動法,那進行外包的時候要錢合同嗎?
崗位外包屬于勞動關系。中國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關于建立勞動關系的通知》第一項和第二項規(guī)定:用人單位招聘勞動者未簽訂書面勞動合同,但有下列情形的,勞動關系成立:
(一)雇主和雇員均符合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主體資格;
(二)用人單位依法制定的各項勞動規(guī)章制度適用于員工,員工受用人單位勞動管理,從事用人單位安排的有薪勞動;
(三)雇員提供的勞動是雇主業(yè)務的一部分。
外包用工
二、用人單位未與工人簽訂勞動合同,雙方認定有勞動關系時,可參照以下證明書
(一)工資支付證明書或記錄(員工工資支付清單)、各社會保險費支付記錄;
(二)用人單位向勞動者發(fā)放的“工作證”、“服務證”等能夠證明身份的證件;
(三)工人填寫的雇主招聘登記表、報名表等招聘記錄;
(四)考勤記錄;
(五)其它勞動者的證明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