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用期需要繳納社保費嗎?產假期間的社保費單位應當承擔嗎?職工病假期間,社保費又該由誰繳納?需要社保代繳嗎?
1.小王作為一個職場新人,剛剛和公司簽訂勞動合同,規(guī)定實習期三個月,但是公司在這三個月期間實習期期間不予繳納社保。
根據國家《勞動合同法》第十九條:試用期包含在勞動合同期限內,而在勞動合同期限內,用人單位為勞動者辦理繳納社會保險等五險一金是法定義務。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三條:勞動者享有平等就業(yè)和選擇職業(yè)的權利、取得勞動報酬的權利、休息休假的權利、獲得勞動安全衛(wèi)生保護的權利、接受職業(yè)技能培訓的權利、享受社會保險和福利的權利、提請勞動爭議處理的權利以及法律規(guī)定的其他勞動權利。
根據國家規(guī)定,實習期也是屬于勞動關系,單位應依法為其繳納社保,不繳納社保屬于違法行為。
2.小紅今年11月份生的小孩,這個月單位通知她要繳納社保個人部分的費用。小紅認為社保的費用都應由單位承擔,包括個人繳納部分。
在婦女領取生育津貼期間,單位應該按照國家規(guī)定為其正常繳納社保。產假期間因女職工無法到崗的原因,應和單位協商社保繳納事項。
3.小李上個月剛做完手術,術后向單位提出病假申請。人事告知,如果連續(xù)病假一個月以上,單位繳納的社保也要在其病假工資內扣除。
職工在規(guī)定的醫(yī)療期間內,雙方仍需各自承擔自己的社保費用。單位應支付其病假工資,病假工資不低于本市最低工資標準的80%,且不包括應由員工支付的社保和公積金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