兵團公積金購買商品房提取指南
添加時間:2022-06-21 09:3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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購買自用住房,購房合同(協議)或房屋所有權證載明房屋用途為非住宅的不予辦理提取住房公積金
提取時效:購買未竣工新建商品住房的自購房合同備案登記(無備案日期的以合同簽訂日期)之日起開始計算,最晚不超過購房合同中簽訂的竣工日期(無竣工日期以交付日期)起二年以內。購買已竣工新建商品住房的自購房合同備案登記之日(無備案日期的以合同簽訂日期)起開始計算二年以內。
提取金額:累計提取金額應不大于實際支付的購房款
提取頻次:可在提取時限內每年提取兩次
提取資料:
1、提取人身份證、婚姻關系證明(結婚證、離婚證、單身聲明等)。
2、提取人本人到場辦理;夫妻代辦需出具具有法律效力的委托授權證明材料;
3、商品房購房合同原件;
4、開發(fā)商證明(注明開發(fā)商的資金監(jiān)管賬戶開戶銀行賬號、銀行名稱和行號,購房合同已注明的不需單獨提供);
5、契稅完稅憑證原件;
6、申請?zhí)崛「改?、子女住房公積金的還須同時滿足以下條件:⑴購房人和提取人均為繳存職工的應出具提取人與購房人關系證明(同一戶口的提供戶口簿,非同一戶口的提供直系親屬關系證明);⑵購房人屬非繳存職工,不能申請?zhí)崛∑涓改?、子女的住房公積金。非本中心繳存職工另需出具繳存地中心出具的繳存證明,自開具之日起一個月內有效;
7、配偶或直系親屬(父母子女)共同購房明確產權比例的按比例計算提取額,未明確產權比例的按產權人數平均計算產權比例,再按產權比例計算提取額。
8、非配偶或非直系親屬(父母子女)多人共同購買自住住房的,僅允許其中一方及配偶按照產權比例申請?zhí)崛∽》抗e金(明確產權比例的按比例計算提取額,未明確產權比例的按產權人數平均計算產權比例,再按產權比例計算提取額)。
注:1、本人及配偶存在未結清本中心及異地住房公積金貸款的,不予辦理。
2、此項業(yè)務不含全款付清購房業(yè)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