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陽江公積金提取范圍
添加時間:2022-06-23 11:2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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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積金提取范圍:
第五條、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請?zhí)崛”救俗》抗e金賬戶存儲余額:
(一)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償還購買(建造)自住住房貸款本息的;
(三)無房產(chǎn)職工租房自住的;
(四)在既有住宅中增設(shè)電梯的業(yè)主分?jǐn)傎M用的;
(五)享受城鎮(zhèn)最低生活保障的;
(六)與單位解除或終止勞動關(guān)系并符合國家、省、市有關(guān)規(guī)定的。
(七)完全喪失勞動能力,并與單位終止勞動關(guān)系的;
(八)出境定居的;
(九)離休、退休的;
(十)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
(十一)國家和省、市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第六條、職工符合本辦法第五條第(一)、(二)、(四)項情形的,職工及配偶、父母、子女可以同時提取住房公積金存儲余額;符合本辦法第五條第(三)項情形的,職工及配偶可以同時提取住房公積金存儲余額。
第七條、職工符合本辦法第五條第(七)、(八)、(九)、(十)項情形的,可以提取本人住房公積金賬戶內(nèi)的存儲余額,同時辦理職工個人住房公積金賬戶注銷手續(xù)。
第八條、職工及配偶、父母、子女在住房公積金繳存地或戶籍地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職工最多可以確定其中兩套提取住房公積金存儲余額。
當(dāng)本市住房公積金資金運用率(個貸率)連續(xù)6個月超過90%以上(不含本數(shù)),經(jīng)提請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審議通過,前款住房公積金的提取情形條件人可調(diào)整為僅限于職工本人及其配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