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廈門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shù)調整(7月1日起)
添加時間:2022-07-15 11:05: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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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shù)、繳存比例和月繳存額
(一)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shù)(下簡稱“繳存基數(shù)”)
1.繳存基數(shù)為職工本人2021年的月平均工資。工資總額口徑按國家統(tǒng)計局《關于工資總額組成的規(guī)定》(國家統(tǒng)計局令〔1990〕第1號)執(zhí)行。工資總額按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間的工資總收入計算。
2.2022年1月1日(含)后新參加工作的職工,其繳存基數(shù)為該職工參加工作第二個月的月工資收入。
3.2022年1月1日(含)后新調入的職工,其繳存基數(shù)為該職工調入當月的月工資收入,另有規(guī)定的從其規(guī)定。
4.繳存基數(shù)上限為28884元,下限為2030元。
?。ǘ┳》抗e金繳存比例(下簡稱“繳存比例”)
1.同一單位職工的繳存比例應一致。單位繳存比例和職工繳存比例應保持一致。
2.繳存單位可在5%至12%的區(qū)間內自主確定繳存比例。單位申請降低繳存比例的,須經(jīng)本單位職工(代表)大會或工會討論通過。
?。ㄈ┳》抗e金月繳存額(下簡稱“月繳存額”)
1.月繳存額包括單位繳存部分和職工繳存部分,應分別實行以元為單位,元以下四舍五入。
月繳存額=繳存基數(shù)×單位繳存比例+繳存基數(shù)×職工繳存比例
2.月繳存額上限為6932元,下限為204元。
二、辦理方式
(一)線上辦理:已開通住房公積金網(wǎng)上繳存業(yè)務的單位,可登錄市住房公積金中心網(wǎng)站(gjj.xm.gov.cn)綜合服務平臺辦理。
?。ǘ┿y行辦理:單位經(jīng)辦人持《廈門市住房公積金匯(補)繳清冊》(單位所有匯繳人員均應列入)和《調整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申請表》,到單位住房公積金開戶銀行業(yè)務網(wǎng)點辦理。單位申請降低繳存比例的,應提供本單位職工(代表)大會或工會關于降低繳存比例的決議書。
三、本通知自2022年7月1日起施行
2022年度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shù)和繳存比例的調整工作應在7月份匯繳前完成。單位在按本通知要求完成調整工作后一個月內,應將調整后的繳存基數(shù)、繳存比例和月繳存額告知職工本人,接受職工監(jiān)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