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保人壽保險有限公司福壽安康保險條款
添加時間:2017-11-26 23:59: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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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險合同構(gòu)成 第一條 福壽安康保險合同(以下簡稱本合同)由保險單及本合同所載條款、聲明、批注,以及和本合同有關(guān)的投保單、復效申請書、健康聲明書,及其他約定書共同構(gòu)成?! ⊥侗l件 第二條 凡身體健康、能正常工作的機關(guān)、企業(yè)、事業(yè)單位和社會團體的在職人員均可作為投保人,通過單位統(tǒng)一為其本人(即被保險人),向中保人壽保險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保險人)投保本保險。投保時,單位在職人員人數(shù)必須在十人以上,而且被保險人人數(shù)必須占本單位的職人員人數(shù)80%以上。
機關(guān)、企業(yè)、事業(yè)單位和社會團體也可以作為投保人,為其成員(被保險人)向保險人投保本保險?! ”kU責任的開始及繳付保險費 第三條 保險人應負的保險責任,自投保人繳付第一期保險費且保險人同意承保而簽發(fā)保險單時開始。除另有約定外,保險單簽發(fā)日即為本合同的生效日,生效日每年的對應日為生效對應日。
保險費繳付方式有季繳、年繳及躉繳三種,由投保人在投保時選擇。
保險人簽發(fā)的保險單作為承保的憑證?! ”kU期間 第四條 本合同的保險期間一年、三年、五年及八年四種,投保人可選擇其中的一種或多種投保,本合同生效后保險期間不得變更?! ”kU責任 第五條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nèi),保險人負以下保險責任:
一、自本合同生效日起一百八十日后,被保險人因疾病而身故時,保險人按保險單所列明疾病死亡保險金額給付保險金,本合同效力即行終止;
二、被保險人因遭受意外傷害而身故,保險人按保險單所列明意外傷害死亡及意外殘疾保險金額給付保險金,本合同效力即行終止;
三、被保險人因遭受意外傷害,并自遭受意外傷害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內(nèi)造成身體殘疾或永久喪失部分身體機能,保險人根據(jù)“中保人壽保險有限公司人身保險意外傷害殘疾給付標準試行辦法”,按保險單所列明意外傷害死亡及意外殘疾保險金額比例給付保險金。
被保險人自遭受意外傷害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內(nèi)由于該意外傷害身故,保險人再給付保險單所列明意外傷害死亡及意外殘疾保險金額與本次意外傷害已給付保險金的差額,本合同效力即行終止。
被保險人在本合同有效期內(nèi),不論一次或多次因遭受意外傷害而身體殘疾或永久喪失部分身體機能,保險人均按規(guī)定分別給付保險金,但累計給付的保險金總額不超過保險單所列明意外傷害死亡及意外殘疾保險金額。
第六條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nèi),被保險人生存至保險期滿,保險人按保險單所列明的滿期保險金額給付保險金,本合同效力即行終止?! ∝熑蚊獬 〉谄邨l 被保險人因下列情事之一致身故時,保險人不負本合同規(guī)定的保險責任:
一、投保人或被保險人的故意行為;
二、在本合同生效或復效之日起二年內(nèi)自殺或故意自傷身體;
三、故意犯罪、吸毒、毆斗、酒醉;
四、戰(zhàn)爭、軍事行動或動亂;
五、患獲得性免疫缺陷綜合癥(艾滋病)及其并發(fā)癥、性病、先天性疾病或遺傳性疾?。?br> 六、核爆炸、核輻射或核污染;
七、無駕駛執(zhí)照、酒后駕駛?! 〉诙诩暗诙谝院蟊kU費的繳付, 寬限期間及合同效力的中止 第八條 第二期及第二期以后的分期保險費,應依照本保險單所載繳付方法及日期,向保險人繳付并索取憑證妥為保存。如保險人派員前往收取時,應向該收費員繳付并索取憑證妥為保存。第二期及第二期以后的分期保險費到期未繳付時,自保險單所載繳付日期的次日起六十日為寬限期間;逾寬限期間仍未繳付的,本合同自寬限期間終了的次日起效力中止。如寬限期間內(nèi)發(fā)生保險事故,保險人仍負保險責任,但應從給付保險金中扣除欠繳的保險費及利息?! 『贤ЯΦ幕謴汀 〉诰艞l 本合同效力中止后,投保人可在效力中止日起兩年內(nèi),填妥復效申請書及被保險人健康聲明書申請復效。經(jīng)保險人同意并且投保人補繳所欠的保險費及利息后,合同效力恢復。 保險事故的通知與保險金的申請時間 第十條 投保人、被保險人應于知悉保險事故發(fā)生之日起十日內(nèi)以書面形式通知保險人,并應于保險事故發(fā)生后三十日內(nèi)向保險人申請給付保險金。 身體殘疾鑒定 第十一條 被保險人因疾病或遭受意外傷害而身體殘疾,應在治療結(jié)束后,由保險人指定的醫(yī)療機構(gòu)進行鑒定。如果被保險人自遭受意外傷害之日起一百八十日治療仍未結(jié)束,按第一百八十日的身體情況進行鑒定。 保險金的申請與給付手續(xù) 第十二條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nèi),被保險人發(fā)生第五條規(guī)定的保險責任范圍內(nèi)的身故,受益人申請領(lǐng)取被保險人身故保險金時,應出具下列文件:
一、保險單;
二、最近一次保險費的繳費憑證;
三、公安部門或縣級以上(含縣級)醫(yī)院出具的被保險人死亡證明書;
四、被保險人的戶籍注銷證明;
五、受益人的戶籍證明與身份證件。
申請領(lǐng)取被保險人意外傷害身故保險金時,受益人另需出具被保險人意外傷害事故證明?! 〉谑龡l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nèi),被保險人發(fā)生第五條規(guī)定的保險責任范圍內(nèi)的身體殘疾,申請領(lǐng)取意外殘疾保險金時,應出具下列文件:
一、保險單;
二、最近一次保險費的繳費憑證;
三、保險人指定醫(yī)療機構(gòu)出具的被保險人身體殘疾鑒定書;
四、被保險人的身份證件;
五、意外傷害事故證明書?! 〉谑臈l 被保險人生存至保險期滿而本合同仍然有效,由本人持保險單、最近一次保險費的繳費憑證與身份證件,申請領(lǐng)取滿期保險金?! 『贤慕獬 〉谑鍡l 投保人或被保險人在訂立本合同或申請復效時,對保險人的書面詢問應據(jù)實告知。如故意隱瞞事實,不履行如實告知義務,或因過失未履行如實告知義務,足以影響保險人決定是否同意承?;蛘咛岣弑kU費率的,保險人有權(quán)解除本合同,且不退還保險費。對本合同解除前發(fā)生的保險事故,保險人不負給付保險金的責任。
保險人通知解除本合同時,如投保人死亡、居住所不明,或其他原因,通知不能送達時,保險人將該項通知送達被保險人。
第十六條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nèi),被保險人生存,但投保人不愿繼續(xù)參加本保險而解除本合同時,保險人于接到通知后三十日內(nèi)退還本保險單的現(xiàn)金價值。
投保人解除本合同時,應出具下列文件:
一、保險單及解除合同申請書;
二、最近一次保險費的繳費憑證;
三、投保人的戶籍證明與身份證件?! ∈芤嫒说闹付白兏 〉谑邨l 被保險人或投保人可以指定被保險人身故保險金的受益人,但投保人指定受益人時須征得被保險人同意。在本合同有效期內(nèi),投保人可以書面通知本公司變更被保險人身故保險金的受益人,并將本保險單與被保險人的同意書送交本公司批注。
前項變更,如發(fā)生法律上的糾紛,本公司不負責任。
滿期保險金的受益人為被保險人本人,本公司不受理其他指定或變更?! 〉谑藯l 被保險人身故后,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身故保險金作為被保險人的遺產(chǎn),由本公司向被保險人的繼承人履行給付保險金的義務:
一、沒有指定受益人的;
二、受益人先于被保險人死亡,沒有其他受益人的;
三、受益人放棄受益權(quán)或依法喪失受益權(quán),沒有其他受益人的。 年齡的計算及錯誤的處理 第十九條 投保人及被保險人的投保年齡以周歲計算。投保人在投保時,應將真實年齡在投保單上填明。如果發(fā)生錯誤應依照下列規(guī)定辦理:
一、投保人申報的年齡不真實,并且其真實年齡不符合本合同約定的年齡限制的,保險人可以解除本合同,并在扣除手續(xù)費后向投保人退還保險費,但是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逾二年的除外。
二、投保人申報的年齡不真實,致使投保人實付保險費少于應付保險費的,保險人在給付保險金時按照實付保險費與應付保險費的比例支付。
三、投保人申報的年齡不真實,致使投保人實付保險費多于應付保險費的,保險人將多收的保險費無息退還投保人?! 『贤瑑?nèi)容的變更 第二十條 投保人在本合同有效期內(nèi),可申請增加或減少保險費繳費標準,但最少不得低于本條款附所規(guī)定的最低限額(年交保險費60元),其減少部分視為解除合同?! ∽兏刂贰 〉诙粭l 投保人的地址有變更時,應及時以書面形式通知保險人。投保人不做前項通知時,保險人按所知最后地址發(fā)送的通知,視為已送達投保人?! ♂屃x 第二十二條 本條款所述“意外傷害”是指外來的、突然的、非本意的使被保險人身體受到劇烈傷害的客觀事件?! ∑渌 〉诙龡l 本合同受益人對保險人請求給付保險金的權(quán)利,自其知道保險事故發(fā)生之日起五年不行使而消滅?! 〉诙臈l 本合同內(nèi)容的變更或記載事項的增刪,非經(jīng)投保人書面申請及保險人在保險單上批注,不發(fā)生效力。 第二十五條 本合同發(fā)生爭議且協(xié)商無效時,可向保險單簽發(fā)地的仲裁機構(gòu)申請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郯部当kU保險金額表
交費方式保險期間疾病死亡保險金意外死亡及傷殘保險金滿期保險金季交一元三年369612五年6016020八年9625632年交一元三年10303五年20505八年30808躉交一元一年4101三年6151.02五年6151.08八年615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