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你如何解決出國勞務糾紛
添加時間:2018-06-20 16:26: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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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移居國外的新移民逐漸增多,每年臨時出國的人數多達幾千萬。在這日益壯大的出國隊伍中,中國公民在海外工作時可能遭遇出國勞務糾紛的機率也越來越高。今天,陳來元做客人民網微訪暢用親身經歷告訴你如何處理出國勞務糾紛。
陳來元在駐外使館工作時,曾遇到并處理過兩起涉及出國勞務糾紛的問題。在擔任中國駐納米比亞大使期間,有一艘西班牙籍漁船因發(fā)生機械故障漂泊到納米比亞海岸。船主因無錢修船,更無錢支付長期拖欠在船上工作的21名中國漁工的工資,棄船而去。滯留在船上的中國漁工于是要求大使館為他們向船主討要工資。按照政策,直接替我漁工去向外國船主討要工資不是大使館的工作職責,況且船主不是納米比亞人,其人既不在船上,又不在納米比亞,使館本可婉拒漁工要求,只將有關情況報告國內有關主管部門,由國內考慮處理辦法。
但使館考慮到這些出國打工的中國漁工被困在海外,只要有一點可能,還是應盡量想辦法通過適當途徑幫他們擺脫困境。于是,使館根據納米比亞可按屬地原則受理訟案的情況,向國內主管部門報告,建議其責成派出這些出國勞務人員的公司派人到納米比亞,由使館指導、協(xié)助他們向當地法院起訴船主。
結果納米比亞法院受理此案并加以審理,船主被迫前來應訴并接受判決,最后下決心賣船償還我漁工工資230,913.00美元,同時為愿意回國的13名出國打工的中國漁工買了回國機票。
另8名漁工與新船主簽了新的出國勞務合同,繼續(xù)留在船上工作。我漁工和有關公司對大使館幫他們通過司法程序打贏了官司感激不盡。
另一起案例是陳來元在中國駐以色列大使館任參贊時,遇到中國派往以色列的出國勞務人員因與國內派出公司發(fā)生勞務糾紛,100多人到大使館門口抗議的事。對這樣的出國勞務糾紛,大使館與經商處采取了積極疏導和認真對待的工作方針。
首先,向出國勞務人員明確表示使館和經商處愿認真聽他們反映情況,并積極協(xié)助他們與國內溝通,以妥善處理問題。
第二,向他們講清楚,不經申請并獲批準就成群結隊到大使館門口抗議,既違反了中國的有關法律規(guī)定,也違反了駐在國的有關法律規(guī)定。這種做法是不能允許的。同時不經批準大批人就擅自離開工作崗位,且離開原因又與以色列雇主無涉,這也違反了駐在國勞動法的有關規(guī)定,對外影響也很不好。
第三,請他們推舉出代表與使館和經商處談,其他的人則趕快回到各自工作崗位繼續(xù)上班。
第四,將出國勞務人員談的問題立即向國內主管部門反映,并提出工作建議,請其抓緊處理,妥善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