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到現單位不足1年,應聘時HR承諾3-6個月的年終獎,于是我從原單位(行政副經理)辭職,到現單位任行政主管職務,實際做的工作遠遠超出行政主管的職能,年終的時候,公司把我評為優(yōu)秀員工。我現在覺得單位支付的薪水較低,不好開口談薪水問題,打算辭職,我該不該辭職?這個辭職的理由怎么樣?對于這位朋友的疑惑,小編幫助他在網絡上搜集并整理了幾條大家給他的建議:
網友顧先生:
第一,關于從上一單位跳槽到現單位,是你當時各方面權衡的選擇,并沒有錯誤;你也說了你是現在覺得薪水較低,我想,如果當時你覺得薪水低,你也不會跳槽了。因為辭職的理由就是薪水和發(fā)展空間。
第二,關于實際工作超出職能的說法,我覺得可笑,既然做到過行政副經理,你就應該知道行政工作用三個詞來形容的,服務領導、承上啟下、打雜。只是守著一畝三分地過日子的,我看不到你對自己未來的發(fā)展規(guī)劃在哪里……
第三,你的薪資水品代表著公司對你的認可程度,這肯定是要自己爭取的,沒有什么好不好意思的,但是語言是一門藝術,應該要有方式方法去執(zhí)行,原則上拒接直接開口你要給我加工資我才做事的說法,那是威脅!
第四,剛才說了,辭職的理由最重要的兩個要素是薪資和發(fā)展空間,你自己權衡好;對于“過人”的這種情感因素,原則上說,企業(yè)和個人都應該尊重和祝福員工獲得更好的發(fā)展機會,因為我給不了你,我不能阻止別人也不能給你吧!所以這個不應該成為心理負擔。
第五,關于跳槽存在風險,希望謹慎對待。別到時候做了不長時間,又出現和這個公司一樣或相似的問題,任何企業(yè)都不喜歡不穩(wěn)定的員工,除了人力成本的因素外,因為它是相當影響工作效率的。
第六,人往上走,看到前面永遠有高峰,請量力而行。
網友鄭先生:
就像馬云說的,一個人想辭職跳槽,無非是兩個原因:一是心受委屈,二就是錢沒給夠,你屬于第二種。既然你當時能決定離開原來的公司來到這個公司,我想你無非是想有更好的發(fā)展,想有更寬廣的空間,當然包括收入。你的崗位是行政主管,但做的工作超出了這個職能,我個人認為這是好事,能有更多的施展才能和學習的機會,這能給你增長歷練,提升能力,最終提升你的個人價值,而個人價值是可以和你收入匹配的。
辛苦了一年,你想跳出去,這個辭職的理由我認為有些不值。能不能在離開之前平靜的、大膽的去做一件事,和你的上司或HR談談你的想法,向公司申請是不是有更能給你施展能力的空間,給你一個新的機會,為什么一定要站在原來的位置上去想問題呢?如果公司有這種空間給你,而你又能出色的進入角色,你不是舞臺也有,收入也上去了,當然,如果談了沒有結果,你最終沒辦法說服自已,那你大可選擇離開。在離開前做好任內的事,沒人認為你的行為過份,希望我的經驗能給你幫助和啟發(f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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