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聘請常年法律顧問合同
添加時間:2017-11-26 23:59:50
瀏覽次數(shù):
0
聘請人(甲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電話:_________傳真:_________
聯(lián)系人:_________電子郵件:_________
受聘執(zhí)業(yè)機構(乙方):浙江_________律師事務所
地址: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電話:_________傳真:_________
聯(lián)系人:_________電子郵件:_________
開戶銀行及帳號:_________
甲、乙雙方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和其它相關法律、法規(guī),就聘請常年法律顧問提供法律服務事項達成一致,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訂立本合同。
1、法律服務范圍
甲方聘請乙方律師為常年法律顧問,在下列_________個方面為甲方提供經(jīng)常性法律幫助:
(1)就甲方涉及的法律問題提供咨詢意見或進行指導,草擬、審查法律文書,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2)應邀參與甲方的經(jīng)營或其它重大事項的決策或談判;
(3)協(xié)助甲方展開法律普及活動,幫助甲方建立內(nèi)部法律事務機構;
(4)若甲方委托乙方代理參加訴訟、仲裁、調解活動以及其它民事代理或刑事辯護性質的活動時,應另行辦理委托手續(xù),乙方應優(yōu)先接受委托,并按收費標準給予適當優(yōu)惠。
2、承辦律師及助理
(1)乙方接受甲方的聘請要求,指派_________律師、_________律師擔任甲方的常年法律顧問(以下簡稱"律師")。
(2)甲方同意乙方及其所指派的律師在認為必要時可將部分法律服務工作交由乙方的其他律師及助理人員協(xié)助完成。
(3)本合同履行過程中,若律師因合理原因(包括但不限于正常調動、離職、時間沖突、回避、身體狀況等)無法繼續(xù)或暫時不能提供服務時,律師應及時告知甲方并由合同雙方協(xié)商另行指派其他合適的律師接替;甲方不同意其他律師接替的,視為甲方解除合同,本合同終止履行。
3、聘請年限
(1)雙方商定乙方為甲方提供常年法律顧問服務的期限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2)合同期滿后,若甲方不通知乙方終止,且實際支付1年的顧問費,則本合同自動延長(續(xù)聘)1年;其后每年類推。
4、常年法律顧問費
(1)每年為人民幣_________元,本合同年限總額為人民幣_________元。
(2)上述常年法律顧問費甲方應于本合同生效之當日一次性付清。
5、其它費用
雙方商定下列與常年法律顧問服務有關的費用開支由甲方負擔,且未包含在本合同第4條的常年法律顧問費中:
(1)直接費用(包括但不限于異地交通、住宿、通訊、電信、文印等);
(2)間接費用(包括但不限于委托審計、鑒定費,公證費,查檔費,其它用于收集資料的費用);
(3)上列其它費用由乙方律師向甲方按實報銷。
6、發(fā)票
乙方收到甲方支付的常年法律顧問費后,應當向甲方出具正式稅務發(fā)票。
7、乙方及律師的義務
(1)律師必須遵守職業(yè)道德和執(zhí)業(yè)紀律:
(2)律師應當勤勉盡職,依法在本合同約定范圍內(nèi)維護甲方的最大利益;
(3)律師應當及時向甲方發(fā)表顧問意見;
(4)律師無權超越甲方授權行事。如果確有需要,應當由甲方另行給予明確的授權;
(5)乙方或律師變更聯(lián)系信息的,應當及時通知甲方;
(6)乙方和律師對甲方負有保密義務。
8、甲方的義務
(1)與乙方和律師誠信合作,為乙方律師開展工作提供方便,向乙方和律師如實提供與需進行法律顧問服務的事務有關的情況和資料;
(2)如有關的情況和事實發(fā)生變化,應及時告知乙方或律師;
(3)如變更聯(lián)系信息,應當及時通知乙方和律師;
(4)按照約定支付常年法律顧問費和其它費用;
(5)向乙方和律師提出的要求不應與法律以及律師職業(yè)道德和執(zhí)業(yè)紀律的規(guī)定相沖突。
9、保密
(1)乙方和律師對于甲方的商業(yè)秘密或個人隱私,應當保守秘密,在未征得甲方同意的情況下,不得向第三方泄露。
(2)客戶有特殊保密要求的,應當另行簽訂保密協(xié)議,以保密協(xié)議的約定為準。
10、利益沖突
乙方和律師應將已經(jīng)或正在或可能存在的為與甲方有利益沖突的當事人提供法律服務的情況如實告知甲方。在發(fā)生利益沖突的情況下,甲方有權且應當選擇繼續(xù)簽訂/履行合同或改變委托權限或解除合同;乙方有權作出回避的安排。
11、其他法律事務
乙方和律師均無權利和義務代理甲方處理本合同約定的常年法律顧問服務范圍以外的其它法律事務。甲方如確需乙方和律師提供有關其他法律事務的服務的,應當與乙方另行簽訂法律服務委托合同。
12、合同的解除、終止履行
(1)經(jīng)書面通知,甲方有權隨時以任何理由解除本合同,該解除通知在乙方收到之日生效。一旦收到解除通知,乙方和律師立即停止提供常年法律顧問服務。
(2)如果甲方未按照本協(xié)議約定支付常年法律顧問費和其它費用且延期超過三十日的,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但應書面通知甲方。
(3)若甲方要求達到的目標有違律師職業(yè)道德和執(zhí)業(yè)紀律的規(guī)定,則乙方有權隨時終止向甲方提供法律服務,但應書面通知甲方。
(4)本合同因上列第(1)、(2)項情形而解除時,乙方已收取的常年法律顧問費不予退還,甲方欠付的應予以補足約定數(shù)額;因上列第(3)項情形而解除時,乙方按實際尚未服務的時間所占的比例退還部分常年法律顧問費。
13、免責
本合同履行期間,如遇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無法實際/繼續(xù)履行,雙方應按有關法律規(guī)定處理。
14、合同的可分性
本合同中的任何條款如因任何原因導致部分無效,本合同的其他條款仍保持原有的效力,應當予以履行。
15、通知
與本合同履行有關的通知應當以書面方式提交對方,送達方式可為郵寄、掛號郵寄、專人送達、傳真、電子郵件等。各方均可分別視需要選擇合適的送達方式。
16、爭議的解決
(1)雙方之間發(fā)生爭議的,應當進行協(xié)商,如果協(xié)商不成,甲方應先向乙方主管司法行政部門投訴,由主管司法行政部門進行調解。
(2)雙方同意,就本合同簽訂、履行而發(fā)生的任何爭議,在無法通過協(xié)商和調解方式解決的情況下,任何一方均可向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17、其他約定
除上述條款約定外,乙方和甲方就如下內(nèi)容達成一致的約定:
(1)_________
(2)_________
(3)_________
18、生效條件
本合同在雙方簽署(或由甲方實際支付常年法律顧問費)后生效,在此之前,乙方?jīng)]有義務向甲方提供法律服務,但律師在簽訂合同前已提供的預備性法律服務包括在本合同內(nèi)。
19、本合同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20、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zhí)一份,效力相同。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件1、本合同適用于客戶聘請律師為其提供經(jīng)常性法律咨詢服務;若客戶需要委托律師進行代理活動,尚需另行簽訂委托合同。
2、簽約之前,客戶應當仔細閱讀本合同,對合同條款及專業(yè)用語理解不一致的,可向律師事務所的主管司法行政部門咨詢。
3、本合同書所列條款由浙江省司法廳負責解釋。